[担保]瑞达期货(002961):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7:21:09 中财网
原标题: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瑞达转债
:128116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鸿斌先生及其配偶林幼雅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源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源发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304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汪金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TF8G62K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经济贸易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60%。

10、瑞达源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12-31(经审计)2025-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0,802,912.75112,177,188.67
负债总额17,553,162.153,339,170.70
净资产103,249,750.60108,838,017.97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2,384,780.814,940,265.48
利润总额4,354,615.777,451,023.16
净利润3,224,845.425,588,267.37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债务人: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主债权为: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人对主合同债务本金余额的 60%及该部分所产生的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600万元整。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的,则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担保”的影响,债权人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也有权选择优先行使“其他担保”的担保权利,或选择同时行使全部或部分担保权利。债权人未选择行使/优先行使任何担保权利或放弃/变更任何担保权利顺位(如适用)或内容的,均不视为对未选择行使/优先行使的担保权利的放弃,保证人承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6、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瑞达源发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和必要性。瑞达源发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50,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8,511.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6%。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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