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00094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8:11:54 中财网
原标题:南天信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5幢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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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次指派刘革律师、杨杰群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5日15:00在昆明市环城东路45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徐宏灿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0,433,9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019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8,655,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629%;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78,2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6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3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03,2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625%,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均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伍志旭
经办律师: 刘革
杨杰群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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