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常友科技(30155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5.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7.15亿元,为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1,5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7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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