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光正眼科(002524):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72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融资性租赁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6.5亿元(含)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眼科”)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中兴眼科通过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为中兴眼科的上述融资回租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一年,公司及光正新视界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兴眼科医院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0800865526 法定代表人:陈少伟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618号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中兴眼科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中兴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8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号 法定代表人:田小波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验光配镜,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新视界眼科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新视界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中兴眼科医院 1,000 ; 融资回租保证额度:人民币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保证期间: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新视界眼科医院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709.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49,7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41.07%,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融资回租合同书》 5、《借款合同》 6、《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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