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6037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9:50:27 中财网
原标题:三棵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7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2025 11 5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年 月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88,760,0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9.79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奇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副总经理林德殿先生、崔景焘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88,656,62699.982435,0290.005968,3980.0117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88,636,29299.978946,9610.007976,8000.0132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77,454,58298.079711,235,6711.908369,8000.0120
4、议案名称: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88,621,02299.976350,0010.008489,0300.015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洪杰563,012,69895.6268
5.02朱奇峰568,061,88396.4844
5.03裴明华568,064,14996.4848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于增彪568,057,94996.4837
6.02高剑虹562,986,06795.6223
6.03何佩佩568,069,17796.4856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88,988,57399.883935,0290.039368,3980.0768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88,952,96999.843950,0010.056189,0300.1000
5.01洪杰63,344,64571.1002    
5.02朱奇峰68,393,83076.7676    
5.03裴明华68,396,09676.7701    
6.01于增彪68,389,89676.7632    
6.02高剑虹63,318,01471.0703    
6.03何佩佩68,401,12476.7758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涵、韩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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