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股份(301587):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03,39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3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03,390股后的总股本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47,124,650股×1.35元/10股=19,861,827.75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9,861,827.75元/147,328,040股×10股=1.34813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348136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3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03,390股后的总股本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61,827.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3,390股后的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2日。 四、分红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年 月 日至股权登记日: 年11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203,390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 10 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股分红金额/10股=147,124,650股×1.35元/10股=19,861,827.75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股=19,861,827.75元/147,328,040股×10股=1.348136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1348136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48136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公司股东杨学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21.25元/股。 公司股东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50%(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0.63元/股。 3、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11-1号 咨询联系人:曹燕 咨询电话:0519-88867701 传真电话:0519-8619375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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