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陈有仁先生、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胡海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工商登记备案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新制定。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 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项目为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以公司现有产品为原料生产氨基树脂系列产品,其广泛应用于涂料领域,市场前景广阔。项目成功投产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使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多元化,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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