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6:55:46 中财网
原标题:太龙股份: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智显”)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上普电保字第250274B号),约定公司为太龙智显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上普电借字第250274号)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公司将按照对太龙智显的持股比例(即60%)对其主要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龙智显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石新社区洲石路石头山驰通工业园A栋一 层、二层,C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郝光军 
成立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提供智慧城市终端技术解决方案与设计;智能标识标牌、户外LED广告机、 LED灯杆屏、户外裸眼3D广告机、LED智慧路灯、LED旗杆屏、LED小间距及LED 屏的租赁、研发与销售;LCD智能终端屏及产品的设计与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承包智慧城市终端产品的安装工程;户外裸眼3D技术、人脸识别技术、 AR技术、充电桩技术及智慧城市大数据采集及云计算的开发与应用技术服 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智 能标识标牌、户外LED广告机、LED灯杆屏、户外裸眼3D广告机、LED智慧路 灯、LED旗杆屏、LED小间距及LED屏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为上市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7,326.965,922.55
负债总额5,951.334,594.44
应收账款3,577.352,272.90
净资产1,375.631,328.11
项目2024年年度 (经审计)2025年1月-9月 (未审计)
营业收入6,246.634,961.95
营业利润-449.91-54.16
净利润-329.03-47.52
经核查,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也称“借款人”):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保证最高本金余额:总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为600万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太龙智显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人按照其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即60%)对本合同之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其他相关事项:太龙智显的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上普电保字第250274A号),对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804.0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8%。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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