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6:55:52 中财网
原标题:江南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6.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存续状态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 区支行(注1)14397401040009 723本次注销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 支行(注2)64220078801700 000225存续
韩亚半导体材料(贵 溪)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 (注3)81157010119003 19297存续
韩亚半导体材料(贵 溪)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15062110292025 20686存续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注2: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注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397401040009723)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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