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2);(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411-84516696 联系传真:0411-84513196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2016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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