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首航新能(301658):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21:21:16 中财网
原标题:首航新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广东首航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9,96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9,960万元,对广东首航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4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一照多址)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与本公司的关系: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60,268.9077,543.49
利润总额6,639.597,377.87
净利润6,598.317,106.27
 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66,157.52144,349.92
负债总额136,795.80121,586.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6,408.95121,416.43
净资产29,361.7222,763.4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6,46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9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0,78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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