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长久物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 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长久物流)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6、《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7、《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8、《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9、《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10、《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四)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15分钟 (七)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与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八)到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6年(2018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51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久转债”,债券代码“113519”。“长久转债”自2019年5月13日进入转股期,截至到期日,累计有480,397,000元“长久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43,493,251股,公司股本增加至603,507,251股。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如仅涉及将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以及条款编号等其他非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全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1.股东大会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现场记名方式或网络方式分别表决。 2.本次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现场投票的股东如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加写规定以外的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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