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5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 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52 层 召集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敬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二、股东凭登记时领取的股东证进入会场,股东中途离开会场, 需凭股东证再次进入会场。会议结束后,请将股东证交还给工作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设有问答环节,股东就本次会议议题及本公司 经营情况需要提问,需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回答股东提问。 四、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为振 动。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五、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如股东行为妨碍股东大会召开或 扰乱股东大会秩序,本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以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六、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 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议案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议案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号),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议案四: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1,335.7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9,601.60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58,183,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7,697,400股,以19,850,486,38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0,660,505.7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08%。 如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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