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公司、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5-039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1、基本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久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丰智能”)近日与湖北长江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中科服金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服金”)、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投基金”)、黄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石产业基金”)、黄石科创和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科创和人才集团”)、烟台通福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服科技”)共同签署了《长江国鑫智造(黄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丰智能分别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参与投资长江国鑫智造(黄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国鑫基金”),并分别持有长江国鑫基金5%的财产份额。该合伙企业拟对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绿色智能船舶等装备领域开展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丰智能作为长江国鑫基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长江资本作为长江国鑫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机构的共同投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1/执行事务合伙人1 名称:湖北长江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02182J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冰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产业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湖北长江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机构登记编号为:P1001929)。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普通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2 名称:中科服金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4WR1T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章世梅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九州家园6栋梅园路85、87号-21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有限合伙人 1、名称: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C0U7LB50 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胡焱 住所: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35楼-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名称:黄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1MAE4566AXU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石市国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奥体大道149号黄石科技城5号楼国投大厦9F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名称:黄石科创和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78P1XH 注册资本:55000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孙军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奥体大道149号黄石科技城科创大厦20F(申报承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餐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礼仪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科普宣传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婚庆礼仪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柜台、摊位出租。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名称:烟台通福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DJWJ493R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5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联合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古现街道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23楼2302室18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出席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收益分配; (3)如果普通合伙人以其自有财产先行垫付基金费用,有权要求基金以基金财产偿还; (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由普通合伙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为基金及全体合伙人利益的最大化,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2)保证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的财产; (3)不得以其在本基金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不得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或以本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举债及对外担保; (4)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基金进行交易;(5)对本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当本基金合伙期限届满产生亏损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约定,首先以自身实缴出资额充抵亏损; (7)遇国家相关政策的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合伙各方可就经营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8)普通合伙人或其任何员工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自己或其关联人名义收受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的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股份赠送或投资入股等。如涉及上述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应全部归入基金收入账户。 (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由普通合伙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3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依据《合伙企业法》行使,但不享有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管理人特定的管理权利及义务。 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2)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3)对本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有权了解本基金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和复印本基金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经营资料; (5)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在普通合伙人怠于履行职责时,自行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6)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基金中的出资份额;(7)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将其在本基金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8)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基金相竞争的业务; (9)有权与本基金进行交易,但该等交易需经参与交易之当事合伙人之外的本基金其他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 (10)在本基金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11)在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12)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3)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约定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4)对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本基金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使表决权;(1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有关约定按期缴付出资,遵守出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同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性; (2)不得恶意从事损害本基金利益的投资活动; (3)对本基金的债务按本协议13.2的约定以其自身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对本基金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5)除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外,不得干预本基金的投资与退出决策;(6)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深耕智能装备领域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丰智能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承担有限风险。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久丰智能自有资金,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合伙企业后续运营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合伙企业存在投资失败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长江国鑫智造(黄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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