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00077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83,417,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股利8,051,769.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的会计报告期分配。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9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2.本次分配方案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珠江路5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倩倩 咨询电话:0512-66672245 传真电话:0512-67526983 邮政编码:2150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3.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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