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授 权,并于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2024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9 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86,6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0.7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067,3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实施方案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6,676,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 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025年11月12日),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公司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该项 承诺已于2025年6月7日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涉及的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3、咨询联系人:卢中庆、王海兰 4、咨询电话:0536-6431139 5、咨询传真:0536-643113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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