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晶科能源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22:06:16 中财网
原标题: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交易目的□获取投资收益 ? ?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 白银、锡、多晶硅等商品品种。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不超过150,000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不超过1,030,0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有效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公司拟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白银、锡、多晶硅等商品品种。

交易场所:包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或场外市场交易。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审批期货套期保申请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铜、铝、白银、锡、多晶硅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
、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相关原材料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修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风险率达到70%附近时及时召开讨论会商议后续操作,在风险率达到90%时及时平仓或移仓。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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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晶科能源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对晶科能源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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