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8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 (星期四)下午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 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景昌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30人、代表股份879,150,61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7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39,677,02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357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6人,代表股份 339,473,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61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提案1.01至提案1.03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刘昭怡律师和谢婷律师为本次股 东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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