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1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念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83,500,152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5,057,3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8,442,852股。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89人,代表股份94,312,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93,5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736,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7人,代表股份736,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0,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反对110,1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4,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242%;反对11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4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5,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105,1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9,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033%;反对10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6%;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5,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105,1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9,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033%;反对10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6%;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5,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82%;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5,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82%;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05《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66%;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7%。 2.0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4,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24%;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9%。 2.0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3,1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0%;反对116,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7,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572%;反对11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58%;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9%。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4,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24%;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9%。 2.0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7,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4%;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17%;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7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2,0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2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55%;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8%。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95,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9%;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082%;反对10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7,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4%;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17%;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7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2.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7,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4%;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17%;反对11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72%;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5,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115,1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54%;反对11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35%;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4、《关于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4,188,2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5%;反对11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548%;反对11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41%;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1%。 上述议案1.00及2.01、2.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马素湘、张意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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