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振华股份(603067):振华股份关于“振华转债”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华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振华转债”于2025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3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2025年11月6日,“振华转债”收盘价格438.276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338.276%,转股溢价率8.5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当前估值风险,理性投资。 ? 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振华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公开发行40.621万手(406.2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621.00万元,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0,62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振华转债”,债券代码“1136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振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1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即2025年1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30年7月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64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振华转债”的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11.64元/股调整为8.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4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可转债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振华转债”交易价格于2025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本次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形;公司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振华转债”于2025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至2025年11月6日,“振华转债”收盘价格438.276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338.276%,转股溢价率8.5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当前估值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振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4元/股的130%(含13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振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未来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再次触发“振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6年3月1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振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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