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5-087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3、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截止时间为股权登记日至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2: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021-60197573)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处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50;传真号码:021-60197573。(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许海成、胡海漫 (2)会议电话:021-62306166;传真:021-60197573 (3)联系电子邮箱:ir@quanweisolar.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6; 2、投票简称:泉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泉 附件 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泉 2025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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