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光华股份(00133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光华进出口”)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子公司光华进出口的业务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华进出口与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1 A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号 幢 法定代表人:孙杰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华进出口100%股权,光华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2.保证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均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9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55%,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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