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6:25:52 中财网
原标题:信宇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XinyurenTechnologyCo.,Ltd.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
2.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相关制度中与监事、监事会有关的描述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及与“监事”相关的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
(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本议案需要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各项制度全文。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审议,其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余部分制度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杨志明、曾芳、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家砚及其关联股东需要对议案2.12回避表决。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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