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688716):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会议资料目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议案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列席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二)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工作调整原因,杨丽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 经公司控股股东谢怀杰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现提名秦振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议案二: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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