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6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0,003,231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1.790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558,829,131股减少至548,825,9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成。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股 份回购并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 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方案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5 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7元/股。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5月13日、5月21 日、5月24日、5月27日、6月4日、6月19日、7月2日、8 月2日、9月2日、9月10日、10月10日、11月1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先后实施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发布的《2024年度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和2025年中期权益 分派[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的《2025年中期分红 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故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5年6月7日 发布《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0.07元/股调 整为9.90元/股;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2025年中期分红 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90 元/股调整为9.80元/股。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此外,公 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及 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10 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10,00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7900%, 最高成交价7.38元/股,最低成交价6.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人民币69,999,963.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于2025 年10月30日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并于11月1日发布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回购股份 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8,829,131 股减少至548,825,9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升 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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