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57,3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259,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1,12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33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33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4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4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4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4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8%;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24%。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筹资管理规定》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9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 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9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刘佳律师、温恒馨律师出席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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