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津投城开(600322):津投城开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098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除前期已披露的诉讼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12起,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5,324,283.34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为一审阶段;案件二为一审阶段;案件三为一审阶段;案件四为一审阶段;案件五为一审调解结案;案件六为一审调解结案;案件七为一审阶段;案件八为一审阶段;案件九为一审阶段;案件十为一审阶段;案件十一为一审阶段;案件十二为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津玺城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涉诉原告、津投城开为涉诉第三人;案件二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三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四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五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六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七中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治远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和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八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九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十中津投城开为涉诉被告;案件十一中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案件十二中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经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新增十二起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新增12起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5,324,283.34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9.73%。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经判决或结案的诉讼(仲裁),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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