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605366):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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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8:2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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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宏柏新材: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
宏柏转债
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40.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8.96%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及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根据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6日总股本650,143,895股计算得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宏柏(亚洲)集团有
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 纪金树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 林庆松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 杨荣坤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注: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与杨荣坤为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杨荣坤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731,4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本次减持后,宏柏化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30,846,707股。因此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和杨荣坤的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由260,057,535股变更为253,326,075股,持股比例由40.00%减少至38.9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投资者名
称 | 变动前股数
(万股) | 变动前
比例(%) | 变动后股数
(万股) | 变动
后比
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 宏柏化学 | 13,757.8167 | 21.16 | 13,084.6707 | 20.13 | 集中竞价减持、
大宗交易减持 | 2025/11/3-2025/11/7 |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 宏柏(亚
洲)集团有
限公司 | 11,674.2413 | 17.96 | 11,674.2413 | 17.96 | / | / | |
| 纪金树 | 312.1795 | 0.48 | 312.1795 | 0.48 | / | / | |
| 林庆松 | 261.5160 | 0.40 | 261.5160 | 0.40 | / | / | |
| 杨荣坤 | 0 | 0 | 0 | 0 | / | / | / |
| 合计 | 26,005.7535 | 40.00 | 25,332.6075 | 38.96 | / | / | /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减持期间,宏柏化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相关规则以及宏柏化学在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承诺。
4、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