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60060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8:35:59 中财网
原标题: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5-07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9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75,322.39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47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以下
简称“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为公司提供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是否有反担保
1四川蜀信广汇物流成都银行武侯支行900万元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本次四川蜀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四川蜀信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7.69% 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0%  
法定代表人郭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32205825W  
成立时间1988年08月27日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  
注册资本119,332.915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柜台、摊位出租;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 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 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149,295.412,179,580.82
 负债总额1,370,275.681,431,504.57
 资产净额730,639.20697,564.47
 营业收入205,094.06373,710.60
 归母净利润31,842.2350,889.57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编号:D170110251107487
3.抵押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
4.主合同债务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金额:90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7.抵押担保范围:成都银行武侯支行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
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
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抵押权行使期间:抵押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公司实
际经营之需要。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5,32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9.47%,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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