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方纳米(300769):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1,500,000.00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 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枋亿纬”)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农业银行曲靖分行为德枋亿纬提供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德枋亿纬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曲靖德方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德枋亿纬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德枋亿纬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曲靖德方的保证合同 1 、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押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一切合理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德枋亿纬的保证合同 1、债务人: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枋亿纬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在公司为德枋亿纬提供担保时,德枋亿纬已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德枋亿纬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51,80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8%;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451,808.73 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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