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3002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8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3:00;(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2025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3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37人(合计代表339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169,640,1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2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合计代表4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167,513,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96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35人,所持股份2,126,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84%。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6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0%;反对1,03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626%;反对1,03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246%;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9%。 2.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4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7%;反对1,054,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5%;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3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45%;反对1,054,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57%;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8%。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56,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3%;反对1,04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513%;反对1,04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7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4.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55,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6%;反对1,05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49%;反对1,05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3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5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反对1,0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13%;反对1,0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70%;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3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2%;反对1,0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7%;弃权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73%;反对1,0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697%;弃权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0%。 4.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14,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3%;反对1,07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8%;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75%;反对1,07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36%;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9%。 4.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48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6%;反对1,11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1%;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7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20%;反对1,11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59%;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1%。 4.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46,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2%;反对1,05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6%;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3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69%;反对1,05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02%;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9%。 4.07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63,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5%;反对1,04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1%;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851%;反对1,04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32%;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 4.08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55,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5%;反对1,03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9%;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54%;反对1,03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41%;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5%。 4.09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7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5%;反对1,03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848%;反对1,03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3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 4.10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6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5%;反对1,01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1%;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300%;反对1,01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8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2%。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蕴杜昕伶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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