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国荣)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善水科技 股票代码:301190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国荣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因股东之间的身份关系变更导致持股变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善水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善水科技拥有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六、 手续及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目录 ................................................................................................................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吴新艳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变更前的具体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国荣直接持有公司40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8.6362%),吴新艳直接持有公司25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1.6476%)。 2、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1)黄国荣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国荣及吴新艳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9879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46.0267%),其中(1)黄国荣直接持有公司40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8.6362%),通过正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113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9.8446%),通过泽祥睿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992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3.2576%),黄国荣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8122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31.7383%);(2)吴新艳直接持有公司25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1.6476% ),通过正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2097%),通过泽 祥睿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48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3019%),通过家安睿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457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1292%),吴新艳合计直接及间 接持有公司30668000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14.2883%)。 3、拥有公司表决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更前,黄国荣与吴新艳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黄国荣为公 司控股股东,正祥投资、泽祥睿宝投资、家安睿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拥有公司30.2838%的表决股权,通过一致行动人拥有 公司22.9048%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53.1886%的表决权。具体如下图:(二)变更后的具体情况 黄国荣和吴新艳双方协议约定,此前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应解除。待完成股权分割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后,黄国荣和吴新艳持有公司股票及对应的表决权情况如下: 1、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黄国荣直接持有公司30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3.9771%);吴新艳直接持有公司3500000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6.3066%)。 2、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1)黄国荣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3、拥有公司表决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新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正祥投资、泽 祥睿宝投资、家安睿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拥 有公司16.3066%的表决股权,通过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22.9048%的表决权,合 计拥有公司39.2114%的表决权。具体如下图: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新艳出具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善水科技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国荣 2025年11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国荣 2025年11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国荣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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