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因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融资融券合约逾期违约,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8.7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预计总减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睿洋科技出具的《股份被动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睿洋科技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减持公司股份1,3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本次被动减持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股份被动减持实施结果公告如下:一、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的实施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48,737,600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442,987,600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被动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被动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出具的《股份被动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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