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20:25:32 中财网
原标题:锦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转债代码:123259 转债简称:锦浪转0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及支付日常经营支出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765,838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676,583,8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76,583,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943,396.22元保荐费)9,337,542.17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667,246,257.83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130,622.90元(不含税金额)及预付保荐费943,396.2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2,172,238.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58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欧赛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36,137.3235,442.09
2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36,032.9033,344.36
3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31,307.6729,129.94
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562.1724,757.00
5数智化提升项目10,452.759,855.00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500.0035,130.00
合计179,992.81167,658.38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687.18万元,募160,530.06
集资金余额为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需按项目进度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同时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及支付日常经营支出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0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4,500万元左右(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