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5-4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网锐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阮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记名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原《董事会秘书制度》更名为《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原《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制度》更名为《子公司管理制度》;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制度》;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度》和《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步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11月25日14:30在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公司A栋一层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披露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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