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20:51:03 中财网
原标题:国城矿业: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现金收购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国城实业”)的 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储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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