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备考审阅报告
原标题:苏州规划:备考审阅报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苏公W[2025]E1432号GongzhengTiany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GP 目 录 1、审阅报告…………….…………………………………...1 2、合并资产负债表……………………………………….....3 3、合并利润表………........................…………………….....54、备考财务报表附注…………………….................………6 5、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6、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苏公W[2025]E1432号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6月、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苏州规划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苏州规划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苏州规划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6月、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备考审阅报告仅供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收购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事宜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如将本报告用于其他方面,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此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之盖章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5年11月6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991年3月,苏州市编制委员会向苏州市规划设计院作出“苏编发[1991]22号”《关于同意组建苏州市规划设计院的批复》,同意设立“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2年3月,经苏州市城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苏州市规划设计院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1995年11月,根据苏州市编制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出“苏编发[1995]62号”《关于“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的批复》,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为“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3年2月20日,苏州市规划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的批复》(苏规组[2003]25号),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2003年3月20日,苏州市企业改制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院转企改制的批复》(苏改办复[2003]50号),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按《关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府[2002])81号)、《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02])110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内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整体转企改制,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处置后的国有净资产由原单位经营者和职工以现金按七折优惠一次性购买。 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03年4月9日召开职工大会,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6月20日出具《名称预核登记核准通知书》((0007)名称预核登记[2003]第09160015号),核准名称为“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规划有限公司”)。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于2003年9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苏公S[2003]B1033号)验证确认,截至2003年9月4日止,规划有限公司已收到李锋等46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7万元,各股东以其所购买的经苏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苏财国资字[2003]268号)批复处置的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评估、调整剥离后的净资产2,238,002.32元出资,其中1,57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668,002.32元计入资本公积。 后经历次股权转让、增资、资本公积转增等公司于2012年12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划有限公司以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18,063.70万元按照1:0.3654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6,6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月1日,公司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000000296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 其后又经历多次股权转让后,于202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25号文《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实收股本8,800万元。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以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440万股。 公司经营范围:承接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文物保护规划(乙级)、古建筑维修保护(乙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论证、咨询和评估等(二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乙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服务;软件开发;科技咨询及技术推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图文设计与制作;模型制作;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备考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6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之“(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重组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方案
单位:万元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资产为东进航科100%股权。东进航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6月、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备考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与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假设本次交易已在报告期初2024年1月1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备考审阅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的具体假设如下: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假设公司2024年1月1日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支付完股权及现金收购价款,并完成全部相关手续。 3、假设公司对标的公司合并后的公司架构于2024年1月1日业已存在,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备考财务报表。 4、本次资产重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编制方法及假设 1、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25]A467号审计报告;东进航科2025年1-6月、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苏公W[2025]A1305号审计报告。 2、本次现金购买东进航科100.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了东进航科重组基准日(即2025年6月30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及其公允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备考期间的折旧和摊销,倒算出东进航科2024年1月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及其公允价值。 3、纳入备考合并报表范围的东进航科财务报表采用了与本公司相一致的会计政策。 4、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净资产”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本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每股收益。 5、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本次交易尚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交易有关各方可能须在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就交易中的具体环节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因此,最终经批准的交易方案或实际生效执行的交易协议,都可能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交易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反映。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二十九)“收入”中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各项描述。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七)合营安排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