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0022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普信 股票代码:0022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卢柏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云南润宝盈信农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4:卢翠冬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5%的整数倍)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8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11.......................................................................................................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卢柏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柏强、诺普信控股、润宝盈信、卢翠冬互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诺普信控股、润宝盈信、卢翠冬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53,91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1%)。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万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除上述情况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诺普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53,91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1,81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51,817,039股,其中卢柏强先生持有的6,100万股已办理质押。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之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诺普信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卢柏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卢沛阳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云南润宝盈信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锦培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卢翠冬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卢沛阳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云南润宝盈信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锦培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卢翠冬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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