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等规定,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0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233.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7元,共计募集资金52,236.1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5.7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500.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0.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40.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4-0000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2025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8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12,401,786.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80,000.00元,合计514,381,786.44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4-00013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该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5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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