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9日 15:50:54 中财网
原标题:蓝帆医疗: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钟舒乔先生(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钟舒乔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0名,代表股份317,492,6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243%。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股份296,063,7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6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627名,代表股份21,428,9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7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33人,代表股份72,802,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287%。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305,257,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65%;反对11,885,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37%;弃权34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67,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1946%;反对11,885,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3264%;弃权3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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