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7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2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11月11日 3.预留授予数量:13,499,5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4.预留授予价格:1.26元/股 5.预留授予人数:64人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现已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6月18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 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月4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5.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并确定2024年9月6日为授予日,以1.2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 励对象授予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 年4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 年6月27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8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9.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预留部分的激励股票的授予日,以1.2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份限制 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309,623,844股变更为 3,308,833,844股。 11.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0月21日,公司 完成了解除限售的办理程序并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07名,解除限售数量为 23,571,252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3日。 二、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2日 (二)预留授予价格:1.26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预留授予数量:13,499,500股 (五)预留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4人, 包括公司董事、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无独立董事),具体分 配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第12个月至第24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限售期视具体授予年份而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发放股票红利、股票拆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 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 1 此处“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指的是首次授予股份(66,365,700股)及预留授予股份(13,499,500股)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 连续的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激励期间分年度进行 考核。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 好、合格、不合格共4个档次,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
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N)。 当期因公司或个人绩效考核层面未实现解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在当期按照回 购价格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确定的利息回购 后予以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一)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前从本公司离职或因个人原 因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0名调整至11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9,141万股调整至6,636.57万股,预留数量由588万股 调整至1,659.14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二)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鉴于公司在2024年6月实施了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每十股0.085元),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P0(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C(每股的派息 额)。按此方式调整,授予价格由1.27元/股调整为1.26元/股。 (三)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预留 权益总量为1659.14万股,减去上述1483.86万股后,未授出的股 份数为175.28万股,此部分股份作废失效。 (四)2025年8月2日,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有2位激励 对象离职,公司完成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9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0名变更 为108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至65,575,700股。 (五)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的议案,随即启动解除限售手续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解除 限售手续期间,一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该激励对象拟解除限售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除限售,公司后续将回购并注销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07人,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23,571,252股。 (六)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股限制性股票。但 在实际缴款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或 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 为64人,股份总数为13,499,500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 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特佳 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3300006 号)审验结果,截至2025年9月28日,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13,499,500股,募集资金17,009,370.00元,其 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3,499,500.00元,计入资本公 积(资本溢价)3,509,870.00元。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公司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1月11 日。 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1.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322,333,344股摊薄计算, 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03元/股。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股 票收盘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公 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 授予日2025年7月2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88元。据此测算,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13,499,500股限制性股票对激励计划存续 期间的各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 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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