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6:00:32 中财网
原标题:通光线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7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1月10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6年5月1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6个月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72个月(2020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8日、2020年5月15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11月11日完成股票购买,该部分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60个月(2020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425,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9%。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未出现单个员工所获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1、锁定期满后,该员工持股计划对外出售股票并按持有该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对所获收入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2020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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