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300041):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6:25:58 中财网
原标题:回天新材:关于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5-66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0日及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1月10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9,700,70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52%)已于2024年11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四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二)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1月10日届满,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7,880,2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该批股票解锁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

二、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28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98,855.15万元,比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数352,326.94万元增长13.21%。结合《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数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已达成,参与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次解锁股份7,880,282股。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存续期内,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三、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二)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总人数、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等)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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