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5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通知,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谢勇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竞拍成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谢勇先生持有的115,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司法拍卖,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提示性公告。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部分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9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九州合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1月9日10:00:00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证券名称为‘我爱我家’的证券,证券代码000560,股数为115,0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316,640,000元。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提示,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浦东新区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鉴于上述相关程序尚未完毕,上述拍卖股权最终完成司法划转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股权受让人应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拍卖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过户,谢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谢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太和”)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426,02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西藏太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勇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在前述拍卖完成股权司法划转过户后,届时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出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履行股东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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