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600961):株冶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人选的书面审核意见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人选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公司《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彭曙光先 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审查了彭曙光先生的任职情况和任职资格,认为彭曙光 先生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进入的情形, 任职资格完备。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建议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人选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 饶育蕾: 刘朗明: 李志军: 谢思敏: 闫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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