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已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八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3、上述议案1.00、2.01、2.0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在出示持股证明或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证明或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25年11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将信函送达或发送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来信请寄: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七楼证券部;邮编061001;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七楼,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必须出示原件。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联系人:陈学为、刘强 电话:0317-3598366 传真:0317-3598366 电子邮箱:jxzqb300107@126.com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七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07 2.投票简称:建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邮寄到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七楼证券部;邮编061001;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致: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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