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精工钢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11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黄幼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李国强先生(独立董事)、赵平先生(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姚毅、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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