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3003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2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会议室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410人,代表股份187,747,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1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79,513,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8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406人,代表股份8,233,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409人,代表股份8,249,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885,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5%;反对1,66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2%;弃权20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388,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360%;反对1,66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26%;弃权20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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