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出售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资产结构,有效整合资源,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发展”)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储运”)60%股权,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754.05万元,本次转让60%股权挂牌 价格为2,252.43万元。 ?本次交易将采用公开挂牌的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 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成交价格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十一届三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需履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防范运营管理风险,物流发展 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铁储运60%股权。根据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于2025年10月31日出具的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60%股权所 涉及的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92135号),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作为评估结论。中铁储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754.05万 元,物流发展拟转让中铁储运60%股权挂牌价格为2,252.43万元, 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准。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预挂牌,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中铁储运60%股权。本次转让事项完成后,物流 发展将不再持有中铁储运的任何股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交易尚需履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并执行产权交易 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受让方将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征集,股权转让的最终交易 对方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6 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志伟;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二号路卡子门内;主营业务范围:仓储(不含危险品、有污染性货物)、铁路运输的相关服务;煤炭、焦炭、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金属材料(不含钨、锡、锑、钛)、铁矿石批发、零售;海上、航空、路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地磅、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船舶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物流发展持有中铁储运60%股权,天津开发区聚泰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聚泰工贸”)持有中铁储运4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 押、涉诉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①有优先受让权的天津开发区聚泰工贸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受 让权。 ②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中铁储运进行资产 评估,基于资产结构清晰性和收益不可预测性,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值为3,754.0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产现状利用假设等常规假设,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中铁储运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挂牌底价。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3,754.05万元,较账面净资产3,751.70万元 增值2.35万元,增值率0.06%;收益法的评估值2,720.00万元,较 账面净资产3,751.70万元减值1,031.70万元,减值率27.50%。 鉴于中铁储运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企业收益受市场价格波动 等因素影响较大,收益法难以准确反映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经过对中铁储运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认为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合理的反映中铁储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相比收益法有着更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故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中铁储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754.05万元,本次60% 股权转让底价为2,252.43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交易中心确 认的交易价格为准。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2025年9月30日,中铁储运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8,653.56万元, 评估价值为18,655.91万元,增值额为2.35万元,增值率为0.01%; 负债账面价值为14,901.86万元,评估价值为14,901.86万元,无增 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751.70万元,评估价值为3,753.05万元,增值额为2.35万元,增值率为0.06%。 本次转让价格为净资产评估值的60%,即2,252.43万元。首次 挂牌价格将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准,定价依据与首次挂牌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交易主体、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待挂牌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与摘牌方签订本次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主要如下:(一)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 继续享有和承担。 (二)合同签订前,股权受让方按照出让方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要求,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作为受让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600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 金。 (三)合同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受让方在本合 同签订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一 并结算。 (四)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 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产权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基础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双方应积极配合标的企业准备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登记和 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款项后,且标的企业收到合同双方提供的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 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本次转让的产权登记和工商 变更登记。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铁储运2024年度营业收入25.4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 收入的21.11%;利润总额30.8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的 0.02%。本次交易完成后,物流发展不再持有中铁储运股权,中铁储 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聚焦核心港口装卸物流主业,提升运 营效率和竞争力;规避煤炭贸易行业因能源转型带来的投资风险,增强经营韧性;同时回收资金用于设备设施升级,改善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带动公司毛利率提升约7.57个百分点,全面提升经营质量,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