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1:05:39 中财网
原标题: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元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刘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 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
刘元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董事及董 事会下设 专门 委员会委 员2025年11月 10日2026年4月9 日个人原因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元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刘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补选董事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刘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刘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三、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王剑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王剑峰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2025 11 10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1)战略委员会:王剑峰先生(召集人)、周兴宥先生、ShilaiXie先生2
()审计委员会:孙健先生(召集人)、杨丹萍女士、周兴宥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召集人)、孙健先生、王剑峰先生(4)提名委员会:杨丹萍女士(召集人)、王剑峰先生、郭志明先生、孙健先生
上述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简历
王剑峰先生,1970年出生,汉族,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均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合(宁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TRW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剑峰先生通过持有均胜集团有限公司57.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45.61%的股份;通过持有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出资额间接控制公司13.03%的股份;通过实际控制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0.80%的股份。王剑峰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9.4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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